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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2023-06-30 08:53 来源:省社科联 编辑:边瑞卿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者成果署名单位在我省区域内的个人或者集体完成的,但未申报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省外的个人或者集体,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其研究(调研)报告可以申报。

二、申报方式

成果作者在陕西社科网“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注册,完成网上申报;按照地域或所在单位,向对应的受理单位报送纸质资料;受理单位审核公示后向省评奖办报送。

三、受理单位

各设区的市社科联,未成立社科联的设区市委宣传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级社科类学术社团。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至7月31日,成果作者登录陕西省社科网(www.sxsskw.org.cn)“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注册申报,受理单位接收、审核申报成果纸质资料;8月13日前,受理单位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参评成果目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8月14日至8月27日,受理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省评奖办报送公示后的参评成果纸质资料。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见陕西社科网通知·公告栏。

省评奖办公室地址:省社科联(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2号楼)

联系电话:029-85431210,029-85361338。

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