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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3-04-13 16:41 编辑:于杉

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相关社科研究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内省内金融重点问题扎实推进研究、梳理发展思路、提供决策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研究与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合作开展金融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一)重大课题

1.《陕西金融发展报告(2023)》

研究内容:结合政策观察、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等,系统回顾2022年陕西金融制度建设情况与整体发展水平,充分了解这一年来金融业新突破、新问题、新趋势。拟编撰13项报告,分为总论、地市篇、行业篇、专题篇。

(1)《2022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

(2)《2022年陕西各市(区)金融业发展报告》

(3)《2022年陕西银行业发展报告》

(4)《2022年陕西证券业发展报告》

(5)《2022年陕西保险业发展报告》

(6)《2022年陕西信托业发展报告》

(7)《2022年陕西基金业发展报告》

(8)《2022年陕西债券业发展报告》

(9)《2022年陕西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报告》

(10)《2022年陕西企业上市挂牌报告》

(11)《2022年陕西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12)《2022年陕西科创金融发展报告》

(13)《2022年陕西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研究周期:本项目拟于5月31日前结项。《2022年陕西省金融业发展总报告》需形成1至2万字左右的研究成果,其他每项子报告需形成不少于8千字、不超过1万字的研究成果,所有报告需附500字左右的摘要。

2.《中国地方金融研究》

研究内容:本课题为研究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监管治理、风险防范处置等问题,拟在金融发展重点方向、地方金融监管实践与治理体系建设、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等领域做实质性研究探讨。

报告分10个部分,分别为:《地方金融:起源与性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与治理演变》;《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规划与地方融资能力评价》;《地方系统性融资规划编制与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核算》;《地方金融资本管理》;《小微金融机构规划、设立运营与监管》;《地方融资平台:设立与运营管理》;《资本市场:公司上市与再融资监管》;《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中心:产业聚集与运营》。

研究周期:本项目拟于9月30日前结项。需形成不少于10万字的研究成果。

(二)重点课题

1.《陕西文旅产业投融资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受新冠疫情影响,文旅产业遭受较大冲击,融资困境成为制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进一步发挥陕西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本课题重点研究陕西文旅产业现存投融资机制的问题及解决路径,如何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旅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陕西文旅产业疫后复苏及可持续发展。

研究周期:本项目拟于5月15日前结项。项目结项需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不超过3千字的研究成果简要版。

2.《陕西区域金融风险研究》

研究内容:陕西各地区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金融风险也表现出区域化特征。金融风险具有极强的联动性和自我增强的传播特性,从而个别或部分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可能会在某一区域突现并逐渐累积、传播、扩散,形成区域金融风险。本课题重点研究陕西区域金融风险问题,以维护陕西金融稳定为出发点,识别风险、探究原因和化解路径,从而建立预警机制,为陕西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

研究周期:本项目拟于7月30日前结项。项目结项需提交不少于1.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不超过3千字的研究成果简要版。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相关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在研的不得申报。

2.申报人须根据列示的研究内容,并参照给定题目,选定课题方向进行申报。每项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和案例分析,避免过于学术性的写作模式。

3.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共同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1—10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六、项目结项

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未经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xsklkp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金融专项课题”)。

联 系 人:张蓬勃  惠克明

联系电话:(029)85392336  85432566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75号2号办公楼科研科普部205、208室

邮    编:710068